余华的小说,总是那么一饮而尽,回味无穷。《许三观卖血记》的书名以及旧版书籍的封面曾经使我劝退,错以为是一个陈述一个荒谬的故事罢了。
整书的线索都是围着卖血展开,从故事最开始许三观坐在四叔的楼顶和讨论卖过血是身体好的象征,再到最后穷极一生卖血的许三观却由于年老被医院里的血头嫌弃的窘迫。可以发现卖血从最开始的挣钱最快的捷径,到后来解决任何事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透过前文去看许三观时,我会觉得他就像是个李光头那样的行尸走肉的混子和无赖。但故事的往后发现我又会觉得他非常地有魅力,是个维护和照顾家人的真男人。像是怨怼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奸情”(其实是何小勇的强暴),但仍然在“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无辜批斗为妓女时,在孩子面前维护着她的尊严,还有她被批斗后送饭时偷偷地将五花肉藏在了饭地下的情节,都透露着许三观的细腻和朴实。又像是悔恨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却是因为他最喜欢的是一乐,尽管背着当了十几年的乌龟的讥笑,也会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奋不顾身一路上卖着血奔向上海,全书最精彩的也就是这个情节。他也有着在“人民公社大跃进”的困难时期用嘴做满汉全席的乐观,也有愿意让一乐去“喊回”生死未卜的何小勇的不记仇。
余华的小说很多都描述了“三年困难时期”以及“十年大动荡”的黑暗历史,从小说中的细微描述真的可以感觉到当时那可怕和荒诞的环境。像是仰望着天空是一片红霞,不过是后边笼罩着社会的乌云伪善的面目。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美好的结局,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像是生命最后的告别,但余华放过了许三观,只是没有成全他最后的愿望:为自己卖一次血,然后走进熟悉的饭店,不慌不忙地招呼着伙计,说: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