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读的余华的第二本小说,篇幅很长。第一本是在高中看的《活着》,当时对于书中的历史背景没有过多的了解,读后就明白一个道理:纵使物是人非,也要坚强的活着。而《兄弟》带我的是截然不同的观感:上半部分的凄凉悲怆,折射出历史动荡的残酷;下半部分的光怪陆离,不切实际又恰似现实。

书中的上半部分主角宋凡平被作者塑造称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和父亲,一个有骨气、乐观、负责任的形象。他不顾乡邻的冷眼观看和谩骂讥笑,纵然和当时孑然一身的寡妇李兰成婚;在政治动荡的「文革」时期被强加罪名而遭受批斗,也能乐观且泰然地面对现实,不让自己的遭遇丝毫影响到幼时的宋钢和李光头。我清楚记得几个情节:赵诗人等人让宋凡平教他们曾经用在他们身上的扫荡腿,当他们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掌握精髓能一脚将魁梧的宋凡平扫荡倒时,却屡屡失败。事后,宋凡平却告诉宋钢和李光头兄弟之所以他屹立不倒是因为留了一手没教,现在将它叫给你们兄弟俩。兄弟俩学后果真能把身前这位身强体壮的父亲扫荡倒,欢呼雀跃中便忘记了刚才发生在这个院子里,父亲被人欺负的这件不愉快的事儿。而在之后李光头将自己学到的扫荡腿用在赵诗人的身上时,却赫然发现连眼前这个比父亲宋凡平身材瘦小多的赵诗人都无法扫荡倒。

​ 在宋凡平生前这种用善意的谎言和乐观的心态让幼时的兄弟俩愉快和不留下阴影的例子还很多,例如在红卫兵抄家后碗具支离破碎,晚饭只能用树枝替代筷子,而宋凡平却告诉他俩这是古人用的筷子,让兄弟俩脸上还能洋溢着自豪的笑容。这些故事让我觉得宋凡平真是了不起的和具有人格魅力的一个人,有坚韧不屈的精神和乐观处之的心态,有对兄弟俩的疼爱和对李兰的喜爱。而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和知识分子,却在政治动荡的历史下,被批斗、被殴打、被囚禁各种残忍的酷刑都施加在这个毫无任何过错的人身上,最终逃离出囚禁的仓库后,在前往上海接回李兰的路上,被活活乱棍打死在火车站前。众人冷眼旁观无动于衷,在没有理智的社会下,施暴者却能在扼杀无辜的生命扬长而去。

小说的前半部分我觉得非常地精彩和悲怆,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难以理解的所作所为,以及不可理喻的人和言语。也许说文学中或多或少有夸大其辞,但决也不是无中生有,这些文学家想用这种方式来控诉历史长河中流经的污水和瘴气。

而之所以说下半部分不切实际又恰似现实,原因是其历史背景是在改革开放后的时期,李光头的暴富和之后举办的「处美人大会」,感觉脱离了实际,而改革开放后的契机和大会中选手的潜规则却又能很好地反映现实。以及人性的变化和扭曲也都是当下社会的缩影。

整部书中我最佩服的是宋凡平,其次便是李光头。咱且不说他故事的末尾为了满足自己的年轻的情结和林红通奸的勾当。首先他重情义和不记仇:在李光头穷困潦倒时期,在县政府收着垃圾的时候会将捡到的那「格林威治时间外国手表」送给宋钢。在宋钢受林红的逼迫与李光头断绝关系后,李光头扬眉吐气变身千万富翁时,李光头面对着再次受林红逼迫来求他帮忙的宋钢时,全然忘记了当时宋钢的绝情,对宋钢说「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像过往那样情同手足。以及变成富豪后也没有亏待福利厂里的四个瞎子、五个聋子、三个傻子和两个瘸子。其次他是一个真正的「行商」,拥有出色的生意头脑和天赋,以及不畏失败的傲气,在第一次去上海拉拢生意失败后重新回到刘镇另谋生路,凭借「垃圾大王」白手起家变身千万富翁。

而宋钢却是一个表面温雅随和,却又软弱无能和男人,缺乏主见和勇气,一味地听从他人的命令。在宋钢得知林红爱上他时,被李光头得知后,在李光头杜绝和他们交往时,宋钢则屡屡听从做出伤害林红的行为,最后对她说出「这下你死心了吧!」。而同样的一句话,却又是林红在李光头穷困潦倒时,想让宋钢和李光头断绝兄弟关系时让他说的相同的一句话。每次的「犯错」,宋钢只会在林红面前低着头,说着「我错了」,却没有勇气表达自己的心声,没有做出反抗,在林红的紧紧逼迫和让他和李光头杜绝来往和断绝关系时,宋钢却始终违背了内心的想法。最终他在得知林红和李光头云雨后,用死来对他的懦弱与对爱情的忠诚和奉献画上了一个句号,他在对李光头的信里说到:「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也许这才是他内心的声音。

而林红则是我认为最凄惨的角色,上帝给予了她一个「好看的皮囊」,在婚前受到了至高无上的崇拜。而在婚后以及之后的日子里,却似乎没有过上与白马王子的幸福生活,宋钢的懦弱、上司的性骚扰让她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而她从一个容易害羞的纯情少女到一个心里只有宋钢的贤惠妻子,再到一个和李光头云雨三个月的疯狂情人,宋钢死后,成了一个生者戚戚的寡妇、面无表情深居简出的独身女人,最后成为了见人三分笑的「美发厅女老板」,令人唏嘘不已。

李光头和林红最终在宋钢死后为他们的勾当丢失了自我,而宋钢在走向死亡的前刻目睹了落日的余晖多么的美丽,死后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见证每天都能看到的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